2、申报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实验室建设方案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灵活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者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为2年。
3、拟申请实验室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领域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本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4、申报项目需经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国家创新型城市可推荐不超过3个,其他地级市及有关部门限推荐1个。
(二)申报程序
1. 提出申请。请你们围绕建设重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组织依托单位先行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简要材料,并于7月6日前将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简要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简要材料可参照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要求编写。
2. 条件审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项目简要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项目名单反馈你们。届时请组织依托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附件所列提纲编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并于7月31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同时协调落实申报项目的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3. 审核批复。在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依托单位,将批复开展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并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成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