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高技术[2012]60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政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支撑,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定位。
广东省工程实验室是为了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重大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装备制约,强化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托企业、科研机构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工程实验室是在产业技术研究链上,连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工程技术开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先进的技术研发和试验平台,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致力于突破产业链关键节点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一)新型显示。
1、有机电发光显示(OLED)器件结构及TFT背板关键技术;
2、2.5代以上OLED器件生产装备。
(二)生物医药。
1、针对常见和重大疾病的新型治疗性疫苗关键技术;
2、中高端医疗设备;
3、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
(三)高端装备制造。
1、中高档数控机床核心控制部件;
2、高端农业机械装备。
三、申报管理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鼓励产学研合作建设。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功实现产业化;能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