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我省普通初中的实际出发,依据现行课程标准,体现知识与能力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着重测试学生基础知识和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努力做到考试命题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30日,具体日程见附件1。
(八)报名时间
5月3日至13日,各市(州)、县(市、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5月15日前,各市(州)、县(市、区)必须及时准确地将本地考生人数、试场数(即所需试卷袋数)填入《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及答案申领单》(见附件2),分别报省普通中学考试工作办公室和市(州)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厂矿企事业学校由所在县(市、区)负责统计试场、发放试卷。逾期不报或数字不准确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考试费用标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名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省价收字[2003]42号文件执行。单独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吉省价收函字[2001]7号文件执行。各市(州)负责汇总本市(州)交省的费用,并于5月13日前汇至: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工作办公室,帐号:2200132010005402231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十)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阅卷工作。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阅卷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保证试卷批阅公平公正。阅卷要吸收初中一线骨干教师参与,以便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教学服务。要高度重视各项考试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考试信息资源,及时指导初中教学工作。进行网上阅卷的地区要做好考生考试培训工作,组织模拟考试训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十一)教学秩序监控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方案,不准提前结束课程,不准学生提前离校,保证义务教育巩固率。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搞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衔接,对没有参加考试录取到职业学校的学生要建立交接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名单要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各学校不得组织编写任何针对学业考试的复习资料,不得组织强行征订规定外任何教辅资料,不得组织任何模拟考试和统一练习,不得借考试增加学生负担。为保证初中教学秩序,省教育厅将通过教学质量督导评估、随机抽查、直接组织抽考抽测等措施加强对各地初中教学的检查监督工作。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