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吉教基字[2011]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就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各市(州)具体组织施考。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对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
(四)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为今年考试科目。语文(包括少数民族的朝鲜语文、汉语、蒙古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满分120分,其中思想品德、历史各6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学业考试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外语加试听力,考试时间为30分钟,正式考试前增加3分钟的导语,分值为30分。考生收听广播(或录音),笔答听力试卷。不同语种不能混编考场(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考试按吉中考字[2004]3号文件执行)。从2011年入学新生开始,外语考试听力考试时间调整为20分钟,卷面分值为20分,笔试100分,总分仍为120分。
少数民族学校的考生仍考两种语文,朝鲜族中学的考生考朝鲜语文和汉语,蒙古族中学考生考语文和蒙古语文(蒙授、加授)。
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内容纳入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中,分值为6分。
(五)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测试仍在初二进行。测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发送试卷印刷清样,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制卷、施考、阅卷、下发成绩。试卷形式为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测试时间为100分钟。测试结果做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与高中招生挂钩政策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试命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