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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2012香港山东周重点签约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2012香港山东周重点签约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2012香港山东周活动期间省统一签约项目已基本确定。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我厅选取了部分项目在7月11日鲁港经贸合作洽谈会开幕式暨重大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和7月12日省领导会见活动中进行签约。现将有关项目情况进行反馈(详见附表),请抓紧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认落实签约项目情况。省统一签约项目应为合同项目。请认真与签约各方对接确认,进一步确认核实签约项目投资规模、签约合同外资额、预计年内到帐外资情况,确保签署合同内容与上报内容的一致性,杜绝夸大或虚报签约金额。

  二是确认落实签约代表。受签约场地和时间限制,省统一签约项目每个项目仅允许2个签约代表(中外方各1名代表)签约,请抓紧落实衔接鲁港(外)方签约代表,准备签约合同文本,尽早确定签约代表行程及在港联系方式,把签约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

  三是确认落实签约项目责任人。对省统一签约项目,将按照谁提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督查落实。每个省统一签约项目要求由一位市(厅)级领导作为项目责任人,负责签约项目的落实及后续跟踪推进,及时协调解决签约项目落实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签约各方尽早履约、资金及时到位。

  四是确认落实会见签约的人员及背景资料。提出拟请省领导会见的中外方主要人员的名单(中英文),确认外方是否自带翻译,对外方人员的有关履历背景等情况进行详尽了解,连同会见谈话主要内容,投资方及签约项目情况一并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7日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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