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桂建城[2012]1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精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有效消除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故隐患,经研究,拟定于4月至5月期间,在全区开展市政公用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全区城市桥梁、燃气、城市供水、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排查重点
(一)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
⒈ 对在建城市桥梁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安全落实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存在的不安全环节要及时整改,认真落实“三同时”的要求。
⒉ 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城市桥梁的检查。重点检查老桥、交通量大、设计荷载较低的桥梁和有损坏问题的桥梁,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处置和整改措施,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行。
⒊ 城市桥梁安全责任、安全制度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桥梁日常、定期及特殊检测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以及信息数据库情况;专职桥梁养护管理人员落实及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情况;超载超速车辆过桥实施监控情况;桥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及人员、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二)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
⒈ 工艺流程及设备运行情况;
⒉ 采取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