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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自查活动。参与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认真查找和梳理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和梳理在履职尽责、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能、行为举止、践行承诺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达到目标,并向干部职工通报。
  (三)集中进行治理。参与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多措并举,集中治理。特别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寻求有效办法,及时解决整改。把教育治理活动与继续大力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完善改进措施,兑现承诺事项,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气象。
  (四)开展道德评议。参与活动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出的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组成的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卡)、问卷调查、民意测验、行风热线等形式,认真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反映,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评议,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促进突出问题有效治理。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所在地区组织的市民和志愿者的巡查,及时回应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五)大力选树和宣传典型。要注重树立正面典型,利用多种形式或借助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或采取记者专访的形式,集中宣传本行业、本单位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选树一批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好经验,加强评论引导,在全系统营造人人讲公德、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摆上重要日程。
  (二)精心部署实施。厅里专门明确此次教育治理活动由厅机关党委牵头,城建处、燃热办等有关处室配合,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都要明确工作部门或机构,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山东建设报、山东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网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宣传媒介,并积极借助社会媒体,深入宣传教育治理活动的要求、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不断扩大教育治理活动的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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