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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云南省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的通知


奖项

名称

奖项内容

责任部门

责任内容

责任人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5

激励建筑业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

1.建筑施工企业。对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云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一等奖,给予8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二等奖、云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二等奖的给予4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云南省优质工程三等奖的给予1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2.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对获得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企业,金奖给予5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银奖给予2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铜奖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部级奖的企业,一等奖给予3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二等奖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三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省级奖的企业,一等奖给予5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二等奖给予3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三等奖给予1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对获“鲁班奖”或国家(省级)优质工程奖企业的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的考评工作

周建平

楚灵伟

0871-

4320973

勘察

设计处

负责对获国家(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企业的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的考评工作

邓宏旭

唐永红

0871-

4320542

6

激励建筑施工企业提升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关爱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安全文明生产成效显著,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建筑面积5000-15000平方米的,给予6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3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对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项目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企业的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的考评工作

周建平

楚灵伟

0871-

4320973



奖项

名称

奖项内容

责任部门

责任内容

责任人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7

激励扶持建筑业企业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对承担主编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企业(单位),每项给予10万元的扶持、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主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企业(单位),每项给予2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建立省部级(或者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持、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取得国家级工法的企业,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取得省级工法的企业,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取得国家专利(施工工艺、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的企业,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标准定额处

负责对承担主编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企业和突出贡献人员奖励的考评工作

李辉

胡 鹏

0871-

4320642

建筑市场

监管处

负责对建立省部级(或者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技术中心或取得国家(省)级工法的企业和突出贡献人员奖励的考评工作

陈光瑜

蔺以楠

0871-

4320981

8

激励扶持建筑业发展的骨干人才培养

每年安排600万元资金,扶持600名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勘察设计17类)、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考试、取得上述注册师资格并注册在我省企业的人员。

建筑市场

监管处

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奖励考评工作

陈光瑜

蔺以楠

0871-

4320981

勘察设计处

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勘察设计17类)的奖励考评工作

邓宏旭

唐永红

0871-

4320542

标准定额处

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奖励考评工作

李辉

胡 鹏

0871-

432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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