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监理行业。对建筑施工年度产值、利税等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40-5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排名6-10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排名11-20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州(市)(省属和昆明市属企业除外,下同)建筑施工年度产值、利税等综合指标排名第一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工程监理年度产值、利税等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州(市)工程监理年度产值、利税等综合指标排名第一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2.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对工程勘察设计年度产值、利税等综合指标排名前5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排名前6-10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州(市)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和工业)年度产值、利税等综合指标分别排名第一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3.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按资质等级、营业收入排名前4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排名5-10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4.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对工程招标代理收入进入全国100强、为我省排名前2位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工程招标代理收入进入全省前10强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对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收入排名第一位的前10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贡献突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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