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云南省2011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

  1.与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文档。
  2.工法评审的多媒体汇报内容(以powerpoint格式报送)。
  以上内容需报光盘一张。
  三、工法评审
  评审采取工法完成单位汇报成果和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1.工法完成单位代表介绍工法的形成和应用等有关情况(以多媒体形式进行)。
  2.专家针对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评审资料提问。
  3.工法完成单位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专家集中讨论,对该工法的关键技术和工法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确定关键技术审定意见和工法评审意见。
  5.专家组宣读关键技术审定意见、工法评审意见和有关建议。
  四、要求及其他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报送资料,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并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送到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29室)
  联系人:蔺以楠   联系电话:0871-4320981

  附件:云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云南省省级工法申报表
  (    )年度

  工法名称:                

  申报单位:                

  推荐单位:                

  申报时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省级工法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单位”栏:必须是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主要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单位”栏:最多填写3家,并应当与“主要完成单位意见”栏中的签章一致。
  3.“通信地址”及“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地址和联系人。
  4.“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填写5人。
  5.“重新申报项目”指工法已批准为省级工法,但批准年限超过6年,其内容仍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工法项目。
  6.“工法应用工程名称及时间”栏:最少填写3项工程,如工程应用少于3项,应填写申报表中“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