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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监督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2)钴-60远距离治疗机。
  准直器旋转中心,灯光野与照射野的重合性,半影区宽度,辐射野对称性,输出剂量的重复性,输出剂量的线性,治疗计划的吸收剂量偏差。
  (3)头部伽玛刀。
  焦点剂量率,焦点计划剂量与实测剂量的相对偏差,机械中心与辐射野中心之间的距离,辐射野半影宽度,辐射野尺寸(FWHM)与标称值最大偏差,透过准直体的泄漏辐射,非治疗状态下杂散辐射。
  (4)后装治疗机。
  治疗源活度测量, 源传输到位精度,测量点吸收剂量重复性,距离贮源器表面5cm处的任何位置的泄露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距离贮源器表面100cm处任一点的泄露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
  (四)核医学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
  1.检测对象。全市所有开展核医学诊疗活动的核医学设备。
  2.检测指标。
  (1)PET/CT。
  空间分辨率、灵敏度、散射测量、计数丢失和随机符合测量、CTDI、CT均匀性、CT高对比度空间分辨率、CT低对比度空间分辨率、CT值、床走位精度。
  (2)SPECT。
  固有空间均匀性、固有空间线性、固有空间分辨率、最大计数率、系统平面灵敏度、系统空间分辨率、系统空间分辨率。
  (五)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放射诊疗机构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并定期报送我市卫生行政部门。
  (六)放射工作场所卫生防护检测、评价。
  对全市各类放射诊疗设备安装场所进行周围辐射安全检查测试,对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七)信息报送工作。
  在我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建成之前,检测信息由市职防院每季度报送市卫生监督局,由市卫生监督局汇总全市监督、检测情况报送我委。CT机质控、放射治疗、临床核医学检测情况由委托单位在完成检测后15个工作日内报各监管卫生监督部门。
  四、质量控制
  (一)建立健全监测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检测工作程序,保证检测质量。
  (二)抽调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放射卫生专业人员组成调查、检测队伍。
  (三)检测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检测原始记录要规范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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