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2011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1]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自治州2011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自治州2011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州2011年金融机构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十一五”自治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坚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自治州“十二五”规划相结合,立足将库尔勒市打造成南疆金融中心这个战略目标,着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推进“531”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维护州域金融稳定与安全,为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投融资环境。
一、加强金融运行分析,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一)围绕经济金融热点和难点,及时分析全州经济金融形势,学习领会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内涵,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和货币政策要求,科学安排全年金融工作。
(二)建立区域金融统计快报制度,加强区域金融研究分析。加强与各地州市信息交流,积极引进多种金融组织机构和先进金融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争取外地金融资源为自治州经济发展服务。
二、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库尔勒南疆金融中心规划》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组织金融业和社会各界围绕“打造南疆金融中心”这一课题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深层调研,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
(四)组织各金融机构到金融业发达地区或具有比较优势、专业特色城市实地学习考察,为研究制定“库尔勒南疆金融中心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五)积极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认真做好中小企业融资项目签约工作,扩大项目签约规模,进一步提高履约率。
(六)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推广工作。制定《自治州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增加企业融资规模,加大对地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