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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尽管我省工业固体废物已开拓了一定的综合利用途径,但整体综合利用体系尚不健全,区域、行业及企业间联合协作性还不强,缺乏有效组织协调和指导。由于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不高,仍有大量的工业固体废物没有对其有用部分进行充分的综合利用,大大增加了处置的压力。

  3、危险废物产生经营管理欠规范、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规范化管理薄弱,产废单位对危险废物认识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贮存和自身处理处置设施不符合相关污染控制规范;瞒报、少报危险废物产生量,对废物重视经济价值而轻视无害化处置责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违规、超规模、超范围处理危险废物现象时有发生。

  4、废弃电子电器回收体系不健全,处理能力明显不足。

  我省已进入电子电器产品报废的高峰期,由于配套的政策不完善,废弃电子电器回收仍然无序,导致正规的拆解处理企业无法正常运转。目前我省虽有4家拆解技术和工艺较为成熟的处置单位,依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维持经营,但拆解处理技术水平不高,大部分电子废物仍在简单拆解,且存在二次废物处理不规范情况。

  5、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数量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进口废物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环保、检验检疫、海关和外经贸等部门,联合执法存在一定困难。同时,我省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企业数多、布局分散,管理水平和污染控制能力有待提高。

  6、生活垃圾仍在简易填埋处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目前全省仍存在相当比例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设施,生活垃圾甚至跨市倾倒在洼地、鱼塘、采石场等,对周围的大气、水体、土壤环境及景观造成严重污染。随着环境意识的逐步提高,人们对垃圾处理设施尤其是焚烧设施能否实现达标排放、二恶英等污染物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十分关心,甚至是心存疑虑,导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乃至在建设过程中不断遭到附近居民的群体质询,引发的社会矛盾屡见不鲜。

  7、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建设滞后,难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我省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直滞后于经济发展,目前省废物管理中心编制仅12人。与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重庆市等固废中心30~40人的编制相比,管理人员紧缺问题突出。此外,全省还有13个地级市没有设立专业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尤其是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五市固体废物日常监管任务繁重,人员配备明显不足;个别已成立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职责定位不清晰,导致与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未理顺。

  (三)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

  一是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固体废物处置水平总体偏低,推进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仍然任重道远。在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的同时,危险废物、废弃电子电器、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置问题接踵而来,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我省“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多个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其中包括五大区域性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21个地级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21个地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以及5大区域性电子废物集中拆解处理中心。由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大、运营成本高,加上选址困难、收费政策不完善、经济效益难以保证等原因,导致地方扶持力度不足,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还未能按进度完成规划工程。截至“十一五”末,规划项目建成了19个地级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示范中心(一期)以及四个电子废物集中拆解处理企业。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一期)、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还在建设中,而深圳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焚烧设施工程、茂名粤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一期)由于选址问题进展缓慢。

  二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保障环境安全的压力不断加大。目前,我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采和冶炼等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仍难以完全到位,超标排放和偷排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不规范拆解电子废物、非法利用危险废物、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屡禁不止,在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的水、土壤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影响我省环境安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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