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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二是摸清了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现状。

  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测算,2010年全省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13亿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16亿吨,工业危险废物21818万吨,医疗废物686万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2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约262万吨,五种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约1600万台,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为599万吨。另据有关统计,2010年国家批准我省进口废五金企业138家,批准进口数量为437万吨;废塑料企业895家,批准进口数量为443万吨。

  至2010年底,全省现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103家(不含医疗废物持证经营企业),年处理危险废物能力达到26644万吨。我省含铜废物、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较高,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难以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较低。全省19个地级以上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年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

  至2010年底,我省污泥处理能力为285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较低,处置方式较为单一,以填埋为主,且大多数填埋达不到无害化处置的要求。

  至2010年底,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约占全省总量的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印染废水处理污泥、造纸废水处理污泥等产生量较大的严控废物无害处置率较低。

  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共回收处理“四机一脑”等主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约341万台,处理方式主要以初级拆解为主,拆解后主要电子零部件和线路板等尚需进一步无害化处理。

  三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大幅提升。

  至2010年底,全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年处理能力达到26644万吨,是2005年的24倍,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示范中心和深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19个地级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全省医疗废物年处理能力达到77万吨,比2005年增长373%;继肇庆四会进口废五金加工利用园区建成投产后,肇庆广宁、江门鹤山等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园区已基本建成。

  四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秩序得以规范。

  清理了一批固体废物管理中的过时制度,集中力量对南海、潮阳、清远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重点整顿,对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秩序得以规范。

  五是强化了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

  先后开展了全省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源普查工作、抗生素药渣等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专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源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甲型H1N1流感疫情期间加大了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积极开展涉重金属的固体废物污染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排查,编制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着力解决涉重金属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六是固体废物管理能力逐步得到加强。

  广州、珠海、河源、惠州、茂名、肇庆、阳江、梅州等8市设立了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省废物管理中心列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得到加强。初步完成了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可覆盖省、市、县(区)的三级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匮乏,影响我省的可持续发展。

  原规划建设的广州和粤西、粤北三大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尚未建成,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服务难以覆盖全省;各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长期停滞;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印染污泥、造纸污泥及垃圾焚烧飞灰等新的典型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缺乏,已严重影响我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水平不高,环境安全隐患未根本消除。

  全省已建成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大多较简陋,有的甚至还在使用非典期间省里配置的应急设施;部分按规范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特别是焚烧炉,由于使用时间长,尾气排放已达不到原有设计标准。由于运输和处置成本问题,我省一些偏远地区的医疗废物还没有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处置,有的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处置水平还比较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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