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前,各地注协将推荐参评选手基本情况及其工作报告,分别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省注协综合部。
(二)专家评审。
2012年6月中旬,省注协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完成对各设区市注协推荐选手的评选材料的评审。
联系人:彭守成,电话: 0791-86289853 (传真)
电子邮箱:pengsc@cicpa.org.cn
附件4:
注册会计师行业质量控制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十大类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协〔2011〕42号),为做好质量控制岗位能手评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评对象与条件
参评对象是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质量控制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参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并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
3.本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注册时间在5年以上,关心行业和事务所荣誉,作风正派,并得到事务所公认,近五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积极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并加以应用,具有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5.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8年以上,且担任事务所质量控制岗位3年以上。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报送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会计师事务所选派1名参评选手,向所在设区市注协(会计科)提名,经设区市注协(会计科)初选后向省注协推荐。
设区市注协(会计科)推荐名额为1名以上。
省注协组织专家,对各地注协推荐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匿名评审。
三、评选申报书面材料要求
(一)内容。
本岗位本次评选侧重考察参评人员的会计及审计专业技能、质量控制理念及实践技能、对质量控制准则的理解和应用,以及对审计业务关键控制点的把握能力。
(二)结构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