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人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五年以上,关心行业和事务所荣誉,作风正派,并得到事务所公认,近五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4.积极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善于总结和积累经验并加以应用,具有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报送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会计师事务所选派1名参评选手,向所在设区市注协(会计科)提名,经设区市注协(会计科)初选后向省注协推荐。
设区市注协(会计科)推荐名额为1名以上。
倡导会计师事务所、各设区市注协(会计科)采取演讲比赛、现场模拟、现场点评等方式推荐参评选手。
省注协组织专家,对各地注协推荐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匿名评审。
三、评选申报书面材料要求
(一)主题与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总体描述。包括品牌名称、标识(符号、图案及其含义),以及品牌注册商标、申请驰名商标等情况。
2.会计师事务所品牌载体标准化介绍。如在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形象标识系统、办公事务管理系统、公共关系维护系统、后续教育培训系统、客户管理系统、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系统等方面标准化建设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与管理战略、品牌内含的价值观念,以及品牌开发、推广与维护策略。
4.会计师事务所品牌的社会影响与市场影响,如何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拓展业务市场、赢得客户,并得到客户、相关部门与市场的认可。
5.利用会计师事务品牌,发展国际业务和国际网络,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的相关情况。
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不同、品牌建设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各事务所在组织材料时,可以是品牌建设的全面情况,也可以集中于某一方面。
(二)结构与要求。
1.申报文字材料应简明扼要、逻辑清晰。结构包括但不限于:(1)题目;(2)主要做法;(3)经验和体会;(4)经济价值(对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品牌增值及市场认可度等影响);(5)推广价值。
2.申报内容翔实、做法新颖,能以数据说明的尽可能用数据说明。
3.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提供一份1000字以内的提要。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地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