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城市低保的动态管理,适时提高补助水平,确保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而下降。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组织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以及特殊群体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围。实施“关爱工程”,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州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老龄办等)
(五)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最困难人群优先保障的原则,完善住房保障准入、退出和轮候机制,改革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大力实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和富民安居、定居兴牧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州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畜牧局、民政局等)
(六)深化科技、教育、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制和科技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州科技局、经贸委、金融办等)。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双语”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州教育局、民宗委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发展现代传媒、文化旅游、文化娱乐、文化会展四大文化产业,壮大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州文化局、旅游局、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等)。
(七)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巩固和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探索建立以新农合制度为基础,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保新模式。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全面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继续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大力扶持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中医民族医药服务水平。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加快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州发改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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