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等12家单位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汕人社函[2010]351号)
市直有关单位,局、编办机关各科室及所属有关单位:
为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提高行政决策与立法起草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联系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经过公开征集和严格审核,我局从申请建立联系地点的用人单位中甄选确定了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等12家用人单位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批法制工作联系点,现予公布。
各法制工作联系点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人文关怀,规范用工行为,同时,切实加强与我局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我局法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及时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主动参与法制调研等项工作,及时提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
附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工作联系点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工作联系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