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利妥昔单抗注射剂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利妥昔单抗注射剂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人社函[2011]34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定点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利妥昔单抗注射剂有关问题的函》(粤人社函[2010]3855号)转发给你们,在国家谈判准入药品目录出台前,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患CD20阳性的非霍奇金淋巴瘤使用该药时,其支付标准按照乙类药品的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