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相关手续的公告
根据《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4号)精神,我局将于2010年6月21日起委托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接收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业务,包括:
一、审核毕业生接收申报材料;
二、开具毕业生接收函;
三、毕业生报到及加具入户意见;
四、毕业生改派;
五、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
六、贯彻执行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政策。
需办理以上业务的单位或毕业生,请迳到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请登录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