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地税局、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市场与经纪人协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徽省诚信市场的决定
(工商市字[2012]57号)
各市及省直管县工商局、文明办、农委、公安局、地税局、国税局、市场与经纪人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110号)精神,依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市场与经纪人协会联合下发的《安徽省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评选管理办法》(工商市字[2010]174号),经各市场单位申请、市级初审推荐,并经安徽省诚信市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决定:授予安徽省粮食批发市场等96家单位为2011年度安徽省诚信市场称号。
希望荣获省级诚信市场称号的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制度,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市场的整体诚信水平和竞争能力,为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安徽省诚信市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文明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地税局
安徽省国税局
安徽省市场与经纪人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1年度安徽省诚信市场
合肥市(15家)
1、安徽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2、安徽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3、巢湖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4、合肥望湖美家居有限公司
5、合肥环湖家具有限公司
6、合肥清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7、合肥市金太阳国际家具广场
8、安徽昌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安徽宜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安徽省龙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11、合肥香怡物业有限公司
12、安徽省徽商金属物流有限公司
13、安徽永泰永利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4、合肥市十里店综合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15、合肥市蜀山区大铺头集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