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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对象的通知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园艺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
  (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
  (1)新鲜水果。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及观赏植物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三)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药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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