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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推进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二)统筹城乡道路客运经营结构调整
  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以资产为纽带实施公司化改造,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规范化、规模化运营,提高发展质量。整合客运经营主体,打破地域壁垒,积极引入规模、资金、管理、服务有优势的企业投资经营城乡道路客运,优化客运资源配置,培育骨干运输企业和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服务品牌,形成区域内业务整合、服务统一、组织集约、竞争有序的格局,完善城乡道路客运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引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道路客运票制票价体系
  城域客运和农村客运票制票价按照《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和《汽车运价规则》的规定执行,对公交化运行的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可结合地方公共财政补贴情况,实施特定的票价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新乡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贾全明 市委常委
  副组长: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蔡胜林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李分顺 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继红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若稚 市民政局副书记
  冯太河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巨源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秦保明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 军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董自文 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德俊 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蔡胜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31日-4月2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形成浓厚的改革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和运输业户的理解支持。
  第二阶段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12年4月3日-4月15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同时由各县政府作为稳定责任主体,制定本辖区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合理规划,核定标准,明确责任;新运公司和公交总公司分别作为改革实施主体,要制定原经营者退出、新经营者进入的具体收购兼并方案和改革后新的营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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