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在邮政储蓄银行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工作的通知
(财金〔2012〕384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各市(县)中心支行(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各市、县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富民工程,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作用,决定在全省邮储银行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的政策内涵
(一)“整贷直发”的定义及操作模式。“整贷直发”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框架内的一种新型工作模式,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人行和邮储银行根据本通知精神签订“整体承贷、直接发放”合作协议,财政部门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存入邮储银行,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邮储银行自主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不需担保机构担保),并承诺在启动期结束后,整体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季末平均余额达到担保基金季末平均余额的4-5倍,并根据风险管控等情况逐步提高担保基金的放大倍数;贷款人申请微利项目贷款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贷款人不需支付利息,由财政部门按季向邮储银行贴息;对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承担一定比例的代偿(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商定)。贷款不良率达到20%的县区,暂停该业务,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人行、邮储银行共同研究磋商,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后,重新恢复业务。
(二)“整贷直发”的贷款人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优先满足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贷款需求。
(三)“整贷直发”的贷款额度和期限。邮储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在5万元左右,妇女、高校毕业生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整贷直发”的贷款利息和贴息。“整贷直发”的贷款利率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财政全额负担(含因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而增加的利息),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补贴。对信用记录好、按期归还贷款、贷款使用效益好的贷款人,再次申请贷款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