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和问责机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指标考核等方式,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据此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集体讨论决定、案例指导、行政决定公开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执法协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14.切实规范行政裁量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权。按照平等对待、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设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要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积极探索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强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倡导行政执法文书从法理、事理、情理角度进行充分的说理。
1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规定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事项、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健全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执法责任不明确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