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公务员学法长效机制。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定期安排专题法制讲座、政府学习会或者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形式,学习依法行政、重要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纳为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4.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省级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区改革。加快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推进强镇扩权,依法赋予中心镇相应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三县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工作,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决纠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不规范现象。
5.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下沉服务职能。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加强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健全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数据库,依法向社会公开、共享。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6.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减行政审批项目,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深入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实施,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的管理机制,重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