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整治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管理,确保效果。一是加强对设计和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各设区市要对设计和安装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没有按照要求备案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二是建立和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工作质量的跟踪考核机制。对这一系统的安全、可靠、适用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组织进行评估,要推选信誉高、专业实力强的机构开展设计和安装业务,严格限制或禁止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设计安装质量较差的单位承接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整治的实用、可靠。三是安装完成后,要组织设计单位和有关专家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装置有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四是各危化品企业要对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掌握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装置的知识和操控能力,同时要制定新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配备符合装置需要的操作人员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台账。

  (三)强化许可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是否安装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作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重要条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1.现有已发证企业,属于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整治范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系统改造竣工验收的,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限期停产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依法从严处罚。延期换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竣工验收的,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必须采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并对个人可容许风险和社会可容许风险进行定量计算,超过可容许风险的重大危险源,提出设计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要求,否则不予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3.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要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设计重要参数,编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实施方案。既有重大危险源,又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的企业,要把安装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和自动控制系统结合起来,必须同时设计、安装和使用相应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装置。已经通过设计审查正在进行试生产的企业,要求在试生产结束前配置相应的监测监控装置,否则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要对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安装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作出评价,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等级、装备的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满足生产要求等情况,未按照重大危险源等级装备相应检测监控系统的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