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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建立新型产业链,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契机,探索发展基于三网融合的信息化应用和社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推动广播电视、新媒体、通信业与其他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融合性终端产业,围绕网络升级改造、融合业务,加强信息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打造三网融合业务产业链,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打造电子商务运营平台、云计算应用平台,提供数据处理、信息服务等增值性业务,通过现有营销实体渠道和电子渠道进行推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 年3月-6月)
  按照国家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和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协办函〔2010〕3号)要求,建立健全适应三网融合发展需要的领导机构、监管机构、运行机构,制订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快网络设施建设改造,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电信网络宽带化。
  (二)推进阶段(2012 年7月-2013年6月)
  有序推进广电、通信业务双向进入,逐步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通信企业开展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IPTV 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基本实现全市三网融合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深化完善阶段(2013年7 月-10月)
  全面开展三网融合业务,不断创新业务形态、拓展服务领域,完成广电有线电视网络和通信网络提升扩容。实现符合三网融合要求的基础网、驻地网共建共享,通信、广电下一代业务网络相互融合、有序合作竞争;三网融合终端技术成熟,三网融合业务不断创新、初具规模,基本实现网络全覆盖、业务多形态、产业大发展;三网融合监管体系健全,充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四)总结阶段(2013 年11月-12月)
  全面总结试点阶段的各项工作,检查评估试点效果,总结实施经验,形成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提出下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三网融合协调机构,成立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网融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根据省三网融合协调工作小组的要求,做好统筹规划,制定推进办法,研究、解决我市推进三网融合重要问题,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优化试点工作环境,加大支持力度,为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强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有序推进三网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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