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加强相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三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四是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2015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广泛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进社区、进农村、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普及科学常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意识深入人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消费。
4.加强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使广大群众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员、监督员,形成强大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工程”决策部署中来,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工作,时刻牢牢把握监管宗旨,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执行力,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上档进位。
(二)落实资金,保证监管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办案等执法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强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以铁的本领、铁的纪律和铁的作风,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大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排查整治不力,特别是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地方,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