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发〔201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三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河池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2〕7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吸取龙江河污染事件教训,以开展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为契机,围绕“五大工程”建设,树立“监管保安全,安全惠民生、促发展”的理念,以“安全食品药品”为核心,结合《河池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安排,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突出源头危害治理,强化行政执法,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完善应急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促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立足当前与统筹长远、机制创新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技术支撑、源头防控与全程监管、风险监测与示范引导、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经过努力,使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等技术支撑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迈进全区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