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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确认我市2012年集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

南昌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关于确认我市2012年集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
(洪商贸发[2012]83号)


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来今年拟改造的集贸市场,市商贸委、市财政局联合审查后,报请市政府同意,现确定了2012年我市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项目(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列入改造的各市场根据南昌市商贸委、南昌市财政局制定的《南昌市集贸市场改造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区集贸市场建设标准(修正稿)》,同时结合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制定好本市场的改造设计方案、工程项目预算、资金筹集方案、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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