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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统计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打造阳光政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都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或其他有效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无偿代办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缺席默认制等服务措施。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局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优化处室(单位)之间的工作流程,科学设定程序,限定办事时间,促进全局工作行政提速,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五)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我市“六五”统计普法工作年度计划,编印并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月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规范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决遏制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有关制度,纠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

  (六)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1、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

  2、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乱作为问题。

  3、严肃查处作风拖沓,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的慢作为问题。

  四、具体安排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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