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组建“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同组建,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扬(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智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清源(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局,负责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欧小海(省道路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杨建刚(省道路运输局副局长)
  付 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张鲁豫(省总工会民管部部长)
  成 员:周 力(省道路运输局出租车管理科副科长)
  王 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干部)
  (三)各市、州要参照省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共同做好出租汽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六、做好安排部署,分阶段积极推进
  (一)活动时间:2012年3月-2014年3月。
  (二)活动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启动阶段
  时间:2012年3月-2012年5月
  任务:各市、州参照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活动氛围,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完成活动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时间:2012年6月-2012年12月
  任务:对现有出租汽车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研,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提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载体、有创新。通过组织针对性、时效性强的特色活动,激发广大出租汽车行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阶段:深化推进阶段
  时间:2013年1月-2013年12月
  任务: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利用新闻媒体对活动进展、活动成效等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一批可长期应用推广的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对前一阶段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通过全省经验交流,提出对策,促进活动进一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