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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变更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变更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财企〔2012〕140号)


各州、市财政局,各担保公司:

  为进一步壮大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规模和实力,更好发挥融资担保行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积极作用,经研究,自发文之日起,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金变更事项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办理程序

  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应向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县(区)和州(市)财政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核发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机构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材料要求

  担保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表(附件1)及下级财政部门转报意见文件。

  (二)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担保机构增资需提供同级政府或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三)增资股东资金来源证明。企业法人股东增加出资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自然人股东增加出资的提交资金合法来源证明。

  (四)增加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原件。

  (六)财政部门审慎监管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时限

  各级财政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变更申请材料的审查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编号:
  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经济类型(国有、民营): 金额单位:万元
成立时间:融资性担保机构             经营许可证编号: 注册资本:  
工商登记机关:   公司类型(组织形式):   
担保机构法人:   手机: 办公电话: 
担保机构财务负责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已设立分支机构地区:  
变更登记事项(打√选择)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住所、业务范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章程、注销、其他。
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或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变更前名称(或住所、组织形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名称(或住所、组织形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县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州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省级监管部门核准日期        (盖章)
     
  
  
  
  
业务   范围   变更变更前业务范围变更后业务范围县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州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省级监管部门核准日期        (盖章)
     
公司   章程   变更(请写明条款及文字表述)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县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州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省级监管部门核准日期        (盖章)
     
注册   资本   或   股东   结构   变更  变更前股东及出资额                    (包括认缴出资)变更后股东及出资额             (包括认缴出资)县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州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省级监管部门核准日期        (盖章)
股东名称出资额股东名称出资额   
    
    
    
    
    
    
注销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净资产   总额长期担保  责任余额县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州级监管部门核准    日期        (盖章)省级监管部门核准日期        (盖章)
       
    
注销事由负债总额短期担保    责任余额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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