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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树立榜样,打造环保队伍良好形象。积极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站所、文明家庭、文明礼仪之星、巾帼之星等评选,树立环保队伍文明礼仪标杆,使大家干有标准,学有榜样,不断提高文明礼仪水平。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开始动员部署,形成计划方案,进行宣传教育。

  2、计划落实阶段。从3月份开始到11月,为计划落实阶段,各部位按照计划要求,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单位创建活动。

  3、总结阶段。12月,结合各单位考核评选先进活动,对这项活动进行总结,并将这项活动纳入考核的内容进行评价。

  五、工作要求

  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根本目的是提高文明素质,克服不良行为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各单位要围绕实现这个总体效果,认真筹划,逐步推进。

  一要广泛发动群众。以礼仪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坚持抓宣传教育与抓实践活动相结合,树立先进典型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营造氛围,形成强势,务求实效,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提高礼仪意识、增长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等方面有明显进步。

  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在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注意联系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做到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完善各工作岗位的文明礼仪规范,推动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要注重典型宣扬。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既要坚持全面推进,整体提高,又要突出重点,抓好典型。在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展示环保系统先进典型人才辈出的良好形象。

  附件:
  1、洛阳市环境保护局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
  2、文明礼仪知识培训教案

  附件1: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机关人员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争创最佳文明单位。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八坚持八不准”行为规范。

  1、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要坚持公平服务的原则,对服务对象提供一视同仁的优质服务。不能办的事情,不准以情代法,徇私办事。该办的事情,必须立即办、抓紧办,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代币券、礼品和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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