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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赣府发[2012]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2012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省发改委)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对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抓住和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我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改革发展的实际,现就2012年深化我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注重发挥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兼顾、稳中求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实现年度各项改革目标,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推进江西改革开放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总体要求。

  --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关系,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抓住时机尽快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处理好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效运用法制手段规范改革程序、深化改革实践、巩固改革成果。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问题,把握好改革任务的轻重缓急和社会承受程度,统筹兼顾,稳中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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