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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暨持续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暨持续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通知
(榕房〔2012〕24号)


各区房管局(建设局),五城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去年,我市成功摘取了“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即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一座城市形象魅力的全面展示。自1999年我市正式启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们经历了12年艰辛的创建历程。创建夺牌不易,巩固提升更难。当前,我市已进入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阶段。虽然前一阶段物业服务行业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近期市创建督导组检查情况看,物业管理小区在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小区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乱堆放、乱悬挂、乱张贴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绿化养护不到位,绿化带黄土见天、杂草未及时拔除、枯枝修剪不及时。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无序,堵塞消防通道等。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5月4日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大会和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部署会精神,现就物业服务行业做好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持续创建文明行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五城区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持续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小区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把做好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作为当行物业服务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我局组织开展的“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和“学习厦航经验、创建温馨小区”活动为抓手,加大整改整治力度,不断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小区持续文明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持续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小区工作的领导。我局组建成立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持续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房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详见附件1)。负责五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做好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持续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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