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有关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执法水平、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省厅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见附件2)。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并将“三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中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抓住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治理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筹安排,密切协调。各地区、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机结合,相辅相成,贯穿始终。同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注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四)总结经验,报送信息。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积累经验,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做法逐步转化为长效机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及总结材料分别于5月18日和12月1日之前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2: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部署,制定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交通运输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活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
二、重点范围、内容
(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各道路运输企业、港航企业、客(货)运场站、航点枢纽、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