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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1.突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
  根据行业、部门实际,明确政风行风建设重点,切实解决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以及吃拿卡要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
  抓好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督促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统一开展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督促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3.进一步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拓展《行风热线》栏目载体,推广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提高上线话题的针对性,紧紧围绕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谋划热线节目。增强热线工作的实效性,督促各部门和行业在解决群众诉求上下功夫。强化热线节目的规范性,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藏区工作监督检查,确保藏区政策全面落实
  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工作部署,藏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纳入纠风工作职能。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藏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对藏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推进藏区跨越发展、廉洁发展。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涉藏县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的政治责任,把监督和检查各项工作同落实、同推进。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二是严肃政治纪律。把严守政治纪律作为对党员干部的第一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把党员干部的政治表现纳入民主生活和述职、述德、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执纪,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三是突出资金项目监管。加强对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全程监督。推进公开透明,推动建章立制,做到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廉洁,确保 “三大民生工程”等重大民生项目落实。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强化纠风治乱,切实维护民利,着力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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