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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
  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特长招生为名的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管,严禁各类商业服务机构进校推销保险、教辅或其他商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确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纠风办,协助单位: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州文广局)
  4.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
  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坚决取缔违规收费行为,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坚决查处各种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坚决制止和纠正物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环节乱收费行为,重点治理中间环节交易费过高问题,规范涉及物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收费。(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协助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纠风办)
  5.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
  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合同费、节庆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约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协助单位: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纠风办)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
  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推进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州工商局、州卫生局、州纠风办)
  2.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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