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2年文化工作意见

  3.加强内容建设和管理创新。保障公益性文化场馆的日常运行及免费开放经费,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后勤服务社会化,推动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免费开放,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村村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惠民工程的服务功能,加强后续管理,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全民共建共享。

  (二)以整合本土特色文化资源为重点,着力实施对外文化交流

  围绕重大节点和传统节日,以重大节庆活动为载体,以本土优势文化资源的整合为着力点,以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服务文化发展为主旨,全年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全面加强对外文化人才、工作、活动与项目的交流与合作不少于10次。组织参加庆祝直辖15周年文艺演出、第三届小品大赛、全市图书馆全民阅读、中国重庆园林博览会酉阳文化活动展演周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通过双向互动实现我县对外文化交流提质量、增数量、上级别,不断提高酉阳对外文化交流的规模和水平,大力宣传、推介酉阳。

  (三)以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大力传承民俗文化和革命文化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形成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切实做好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及时依法划定、调整和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落实保护责任主体,完成南腰界红三军司令部旧址全面维修及大坝祠堂抢救性维修工作。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展示水平,加快馆藏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不断完善文物藏品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馆藏文化研究,确保文物藏品得到集中、有效保护。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镇(街道、村镇)的申报、制订保护规划工作,并按照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的政策法规要求,确保历史文化名镇的环境、历史风貌得以真实继承和完整保护。扎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重大文物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预案、预警制度,提高安全技术防范科技水平,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2.建立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完成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酉阳面具阳戏》的申报工作,推进土家摆手舞“申世遗”工作,进一步做好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项目、重要传承人和重要代表作及技艺的抢救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不断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坚决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失或出境。加强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和利用,积极创建少数民族文化生态县、生态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不断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推动传承保护和传播利用工作,彰显酉阳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效应。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政府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要以传承人为中心,建立健全命名、表彰、扶持制度和政策,加强保护和传承试点工作,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示范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个人)进行传承活动。加强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