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底前)。建设施工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方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权限制定各行业具体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对本行业专项行动进行总体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建设施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于5月15日前对本建设行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研究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附表一”上报到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 8月31日)。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按照方案明确的排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查率必须达到100%。在建工程项目自查完成后,各工程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分别形成书面自查总结,并填写工程项目自查表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自行设计),于8月31日前上报负责监管该工程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施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率必须达到100%。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各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表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自行设计)于8月31日前报市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 9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施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及时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同时抄送县城乡建委。

  五、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建设施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3.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4.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