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各贫困村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
(汕人社[2011]42号)
市直和省驻汕各帮扶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劳动力和企业用工对接活动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1]10号)文件精神,推进省委、省政府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促进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缓解我市当前突出的企业用工紧缺问题,定于3月至5月上旬在全市各贫困村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就业,实现脱贫脱困。此次就业援助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扶贫办共同组织,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共同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就业援助活动已成为深入实施国家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体现党和政府重视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把2011年就业援助活动作为新一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一项重点帮扶措施,特别要把未脱贫的贫困户作为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想方设法帮助贫困户中能转移就业的人员顺利就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驻村工作组提出具体目标要求,结合村居实际,细化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开展好各项具体活动。并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督促指导,确保就业援助活动取得成效。
二、活动重点和内容
各单位在就业援助活动期间,应组织一次全覆盖的进家入户访查活动,将《就业援助手册》、岗位信息和《汕头市贫困村农民工求职登记表》发放到贫困村各家各户,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向的未就业村民情况进行摸查,确定拟转移就业对象。根据摸查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帮扶,实行人性化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指导填写《汕头市贫困村农民工求职登记表》,并实施“一对一帮扶对接”,切实使转移就业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把收集到的企业用工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及时向各帮扶单位发布。及时更新数据和信息,建立起帮扶和转移就业动态档案及台账资料,夯实相关信息基础工作,使帮扶工作更具针对性。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村居广播、村居政务公开栏、村宣传红布条、宣传单张、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地宣传“2011年贫困村就业援助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