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治理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手续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等情况。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情况
施工现场围墙搭设、工程标牌(五牌一图)设置、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搭建、原材料堆放、消防安全管理及生活区卫生管理等文明施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情况。
四、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2012年5月1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7月15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按整治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检查阶段(2012年7月16日至10月30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检查工作。
我厅将结合年内开展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11月20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形成专项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治本。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