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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县政府

  十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食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任务目标: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集中披露不良行为信息,推进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实现与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继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房地产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评价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十三、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任务目标:启动大兴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工作,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大兴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档案、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拓宽惠农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提供惠农信贷便利服务,支持大兴区农村发展生产和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农委、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大兴区政府

  十四、推进信用服务业发展

  任务目标:开展我市信用服务业调研,建立社会沟通机制,定期与信用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企事业单位、公众等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掌握我市信用服务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北京信用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等工作。支持协会开展北京信用指数、信用产品推广等信用领域基础理论和应用的研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五、推进信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任务目标:推进建立信用管理学历教育体系,鼓励高校设立信用管理专业和开设信用管理相关课程。启动信用管理职业教育资质认定工作,提升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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