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2〕70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已经市主管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信用管理处白耀宏;联系电话:57587632)
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2012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
任务目标:印发实施《“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加快修订《
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北京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局等
二、加快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目标:根据我市“一网二平台三系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框架,加快完善“信用北京”网,增强网站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功能,建设“征信管理”专题栏目;加快推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的升级改造,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开展北京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三、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任务目标:加快整合工商、公安、交通、民政、质监、环保、海关、法院、工程建设、食品药品、人力社保、国土管理等部门掌握的依法可提供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纳入我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大力推进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积极探索建立金融类信用信息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