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决定注销撤销部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通知
(青建工〔2012〕173号)
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宁市建委,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查工程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的通知》(建市监函〔2012〕25号)要求,我厅对所涉及的25家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现决定如下:
一、注销下列工程监理企业监理资质:
1、青海大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撤销下列工程监理企业专项资质:
1、青海恒瑞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农林工程专项资质
2、青海金鑫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农林工程专项资质
3、青海立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工程专项资质
4、青海威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农林工程专项资质
5、青海兴青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资质
6、青海中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专项资质
7、西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公路工程专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