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八)深入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信用风险预警防范体系。积极探索以信用促进融资,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服务创新举措。

  责任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等

  (九)支持区县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支持区县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我市信用信息基础设施作用,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和整合工作,结合区县功能定位开展创新应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服务区县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县政府

  (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在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品、商业、文化、教育、旅游、房地产、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和电子商务等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十一)继续开展社区信用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社区信用文化建设。以街道社区为单元,为申请银行贷款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转军人等人群建立并完善个人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给予优惠。鼓励相关机构对社区民生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和自律建设工作,改善社区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民政局等

  (十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档案,完善农户信用评价办法与标准,并推广应用。以信用记录与信用报告的应用为先导,拓宽惠农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农户提供惠农信贷便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与金融信贷的合作机制建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