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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2年暑期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唐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2年暑期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唐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暑期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和唐津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规范暑期行车秩序,营造安全、快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决定从2012年6月21日至8月31日,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和唐津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以及五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二、上述车辆拟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和唐津高速公路的,请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河北段及102、205国道。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的山海关主线站,G1京哈高速公路与沿海高速公路连接处,G1京哈高速公路与G25长深高速公路连接处,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迁西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的香河、石臼窝收费站,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管理,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广大司乘人员要积极支持交警、路政及收费部门的工作,服从交警及交通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貌行车,共同维护好暑期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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