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旗帜,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用更好更多的参政咨询、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统战联谊的工作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职能职责。
自治区文史研究馆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和支持馆员履行“参政咨询、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统战联谊”职责,为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文化繁荣发展发挥作用。
自治区文史研究馆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组织馆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支持馆员参加统战联谊、社会公益活动;负责组织馆员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政咨询,组织馆员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及重要政策性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和支持馆员撰写整理文史资料,编史修志、著书立说,开展艺术创作和交流;利用文史研究馆门户网站,整理、报送文史研究馆工作动态信息,宣传馆员研究创作成果,开展馆际交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选聘馆员的有关工作;为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央文史研究馆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目标要求。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发挥馆员作用上来,集聚馆员在德、才、望等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强化参政咨询职能,巩固文史研究基础,大力繁荣艺术创作,创新统战联谊方式,努力把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的政府文史咨询和文化统战工作部门。
三、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 加强馆员队伍建设。
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馆员主要从文史界、艺术界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少量的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选聘。
馆员选聘的规模:根据自治区文史研究馆的工作需要,馆员可在全区范围内选聘,规模控制在80名左右。
馆员应符合下列条件: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文史、艺术成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能够坚持参加文史研究馆组织的活动;新聘馆员年龄一般不低于55岁,不高于70岁。